一、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定了什么内容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和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二、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法律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如下: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3.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
4.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5.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
6.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建筑工程承包资质等级标准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制定的标准,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不同的建筑施工总承包等级承包的工程范围不同,资质越高,所能承包的范围和工程困难程度越高。
法律快车提醒您,一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工程业绩符合以下条件: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5.建筑面积10万㎡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