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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征税对象又称为什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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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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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般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是指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有共同指向的客体和标的物,属于征税的一种标志。征税标准包括了从量税、从价税、混合税和选择税。

  一、一般征税对象又称为什么名称

  一般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是指税法规定的对应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征税对象按其性质的不同,通常可划分为流转额、所得额、财产、资源、特定行为等五大类,通常也因此将税收分为相应的五大类即流转税或称商品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特定行为税。

  二、征税标准有什么

  1.从量税。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作为征收标准加以计征。由于对每一物量单位尤其是标准化的商品所征的税是固定的,在计征时较为简便,但缺点是与商品的价格质量无直接关系,关税的保护作用与商品价格呈负相关关系。

  2.从价税。以货物的价格作为征税标准加以计征,其税率表即为货物价格的百分比率。该种方法优点是税负较为合理,关税的保护作用与货物价格呈正相关关系。其缺点是海关据以计征的完税价格不易确定,如何实行“海关估价”往往引起异议。为了抑制海关武断估价这种非关税壁垒措施的影响,关贸总协定的多边贸易谈判曾达成《海关估价准则》。战后世界性通胀使得各国普遍采用从价税计征方法。

  3.混合税。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方法计征关税。有的国家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有的国家则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

  4.选择税。对同一种商品同时计有从价、从量两种税率,一般选择其中较高税额征收。为了鼓励某种商品进口,也有从低征收的。

一般征税

  三、征税行为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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