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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醉驾第二次酒驾能否构成累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05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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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第一次醉驾第二次酒驾不能构成累犯。只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被释放或者假释后的五年内再次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才是累犯。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一、第一次醉驾第二次酒驾能否构成累犯

  第一次醉驾,第二次醉驾,不会构成累犯。累犯认定条件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释放或者假释后,5年内再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累犯处罚原则是什么

  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法律快车提醒您,累犯有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特殊累犯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三、连续犯构成累犯的如何处理

  对于前者情形适用累犯条款时,比较容易处理,按照连续犯第一次犯罪行为时间计算期限。但对于后者的期限计算,学术上有分歧,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应按照后罪犯罪行为开始的时间计算。另一种观点是应从可构成犯罪时的那一次行为开始计算。

  1.按照第一种观点的计算方法符合累犯制度设立目的。累犯制度的设立是为了贯彻严厉打击主观恶性大、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的刑事政策,是为了遏制已经犯罪且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在一定时间内再犯社会危害较为严重的犯罪。后一犯罪的首次行为虽还不能单独构罪,但其行为的产生已经表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较深,不思悔改,劳动改造没有在他身上起到明显效果。法律快车提醒您,连续犯从首次行为计算累犯的期限,有利于贯彻累犯制度设立的宗旨。

  2.从连续犯的首次行为计算累犯的期限,便于司法工作者对累犯条款的理解与适用。某些连续犯,特别是寻衅滋事之类的犯罪,有些事实、情节本身就难以把握,如果按照已构成犯罪的那一次行为开始计算的话,可能使司法工作者处理实际问题难以操作,也可能使不同的司法工作者对相似的案件作出截然不同的处理结果,这样会在无形中破坏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破坏司法机关与司法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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