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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能否直接把担保人列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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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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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执行中不直接把担保人列为被执行人。法院决定暂缓执行中发现担保人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担保财产等行为,经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后可以直接裁定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一、执行中能否直接把担保人列为被执行人

  1.执行中不能直接把担保人列为被执行人。

  2.暂缓执行期满后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或者暂缓执行期间担保人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担保财产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并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不得将担保人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

  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被执行人有便于执行的现金、银行存款的,应当优先执行该现金、银行存款。

  二、强制执行申请立案期限是多长

  一般在三天之内决定,如果不能立案会通知当事人。法律快车提醒您,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被执行人

  三、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1.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2.对于材料准备齐全,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4.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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