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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工期的法律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16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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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筑工程工期一般是从开工之日起到竣工,按360天的天数来算的,并且还包括了周末、大小月历天数的和。根据有关的规定可知,发包单位是不得任意压缩合理的建筑工程工期的。

  一、建筑工程工期的法律标准

  建筑施工工期的标准是:

  1.从开工到竣工按全部日历天数计算,不扣除停工日数,称为“日历工期”子:计划工期300个日历,意思是合同的起始日至结束日期,包括周末、大小月历天数的和。

  2.从全部日历天数中扣除节假日未施工的天数及因设计、材料、气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数,称为“实际工期”。一般承包合同规定采用日历工期,以便于检查合同执行情况际工期由于排除了客观因素的影响,便于分析工期定额执行的情况。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二、建筑工程工期延迟引发的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当建筑工程合同中出现进度延迟纠纷时,受损方应该首先检查合同条款,确认是否违反了约定的交付日期,然后根据合同约定寻求索赔。若合同未明确约定交付日期,则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合理取得许可证所需时间等因素推断出交付日期,并据此要求赔偿。

  三、工程工期索赔包括什么

  过错工期索赔包括了以下的内容:

  1.按照定额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计算合同或者找遍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

  2.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参照工程拦标价。

  3.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出了要支付一定的工程款意外还需要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货利支付拖欠的工程利息。

  4.停、窝工时发生的索赔费用计算包含机械费用,人工费用,材料周转费用,管理费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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