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上主要的内容有什么
股东名册应当记载的事项有:
1.名称及住所,自然人股东的,登记姓名;
2.出资证明书编号;
3.股东的出资额。
法律快车提醒您,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
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如下:
1.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只有记载在股东名册上的人,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2.股东名册具有对抗效力,股权转让如果未进行名义更换,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3.股东名册具有免责效力,公司向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分配红利、分配剩余财产等,如果股东名册上记载不准确以致股东不能收到通知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与工商登记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股东名册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股东名册只对内部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登记对抗主义原则,公司登记机关的资料具有较高的公示公信力,在涉及善意第三人时,应以工商局登记的股东信息为准,这样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保证交易安全。股权受让人可以要求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如公司无正当理由怠于办理,受让人可以提起股权变更登记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