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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构成要素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19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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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绑架罪构成要素包括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行为人主观上为故意;行为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健康、生命权利以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绑架他人。

  一、绑架罪构成要素有哪些

  1.主体要件为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

  2.具有主观方面的故意;

  3.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4.客观方面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绑架他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绑架罪的表现形式具体有以下三种: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现实中常见的犯罪形式,多为犯罪分子绑架他人实施控制后,向其近亲属索要财物的行为;

  2.基于财物以外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如犯罪分子抢劫作案后,劫持人质,要求警方让其离开犯罪现场的行为;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主观表现为故意绑架他人作人质,威胁、要挟达到犯罪目的,这种犯罪目的,即是指向勒索财物,也有政治目的、个人目的或恐怖活动等目的,而如果以财物为目的的,必须是勒索财物的行为,也即强行索要财物的行为。其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三、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二者的区别如下

  1.犯罪目的不同。实施绑架的目的是为了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而实施非法拘禁的目的则是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或是为取回“自已应得”的财物。

  2.侵犯客体不同。绑架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属于复杂客体;非法拘禁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属单一客体。如果索要自已的财物,就不涉及侵犯他人财产权利问题,故以索要被害人合法的债务为目的进行绑架案件,一般认为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以非法拘禁罪处理。

  3.客观方面不同。绑架罪的客观方面构成不仅要有对被害人的非法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提出不法要求的行为,一般表现为暴力、胁迫等方法对被害人造成伤害;非法拘禁罪的客观方面构成仅仅是行为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一般表现为公开或半公开的扣押或限制等行为。

  4.债权债务关系不同。绑架罪的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非法拘禁罪的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为非法的债权债务、超过实际数额的债务或者根本不存在债务关系,从而将被害人非法拘禁向其索要财物的行为,则应认定为绑架罪。在司法实践中,应当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与被害人确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认定为非法拘禁罪,否则,应当认定为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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