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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地撤销股东挂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15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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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效地撤销股东挂名的办法是将挂名股东的股权转让给别人,然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挂名股东的特征是挂名股东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均反映为股东,但其名下资金属实际出资人所有。

  一、如何有效地撤销股东挂名

  按照股权转让的方式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撤销挂名股东,撤销挂名股东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变更公司股东名册,然后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挂名股东的特征有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挂名股东的特征:

  1.挂名股东在形式上具备了作为公司股东的所有要件,不仅在公司章程中、在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中,而且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均反映为股东;

  2.挂名股东名下资金属实际出资人所有,它既没有实际出资,也没有以欺诈或欺骗手段出资;

  3.挂名股东名下的资金是实际出资人为规避法律而投入的。

  三、挂名股东是否可以享有股东权益

  挂名股东不可以享有股东权益。并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则不会享有基于出资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转让出资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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