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都包括哪些环节
医疗纠纷处理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1.医护人员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解释无效的,应及早上报医务部;
3.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调解;
4.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5.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发生医疗纠纷后的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提醒您,发生医疗纠纷后,需要封存病历的,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2.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3.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4.医疗机构应当对封存的病历开列封存清单,由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各执一份。
5.患者如在病历资料封存3年未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解封。
三、处理医疗纠纷的基本原则
处理医疗纠纷的基本原则:
1.以医疗事故鉴定为补充证明,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解决前置的原则;
2.平等原则;
3.过错责任原则;
4.合法原则;
5.其他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