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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办理迁户口手续需要哪些证明文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22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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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离婚后办理迁户口的流程包括带着材料到派出所申请迁移户口,经过审查,到公安局办理手续等;离婚后办理迁户口需要的证明文件包括落户申请、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落户户主的身份证件等。

  一、离婚后如何办理迁户口手续需要哪些证明文件

  1.落户申请;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5.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二、离婚后对方不配合户口迁移怎么办

  1.先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离婚后,户口是否迁出都是可以的,在对方不同意迁出户口的前提下,应由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离婚证(院判决书)、共同的户口本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户口本同址分户,以免影响双方的生活。

  三、离婚迁户口需要本人到场吗

  离婚迁户口不一定需要本人到场,户口迁移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但本人因故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或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办理,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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