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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解除合同的违约金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04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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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不是法律规定的。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话,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增加。

  一、是否有解除合同违约金规定

  违约金一般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金的起诉时效是多久

  违约金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违约金是否属于主债务

  违约金不属于主债务。

  法律快车提醒您,主债务是相对于担保、保证等债务来说的,而违约金是基于合同违约而产生的从债务,所以主债务不包括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费用、利息和主债务的抵充顺序】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2.利息;

  3.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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