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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哪些要件才能构成德州金融凭证诈骗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06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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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德州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为一般主体以及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等。金融凭证诈骗罪立案标准需要区分个人和单位的,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的立案标准,数额是在一万元以上的。

  一、需要哪些要件才能构成德州金融凭证诈骗罪

  德州金融凭证诈骗罪刑事构成要件有:

  1.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个人,亦包括单位;

  2.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3.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有关金融凭证的管理制度,同时又对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造成损害;

  4.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金融凭证诈骗罪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符合法律规定的,金融凭证诈骗罪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金融凭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何

  法律快车提醒您,金融凭证诈骗罪立案标准:

  1.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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