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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追讨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13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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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欠款追讨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借条、收据、欠条等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债权人已经履行主张自己债权的义务的证据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义务的证据等。

  一、欠款追讨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二、追讨欠款的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法律快车提醒您,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欠款追讨

  三、欠债被起诉无力偿还怎么办

  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如果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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