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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构成要素具体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15 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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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构成要素具体是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然后是影响到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具体的犯罪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主观要件是故意。

  一、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构成要素具体是什么

  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需要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又可以是非军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二、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怎么处罚?

  律快车提醒您,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处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然夺取或者损坏灭失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三、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可以缓刑吗

  符合下列条件是可以判处缓刑的: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四项条件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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