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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名下的房产如何进行分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26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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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离婚时夫妻共同名下的房产进行分配的方式是需要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是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的。夫妻房产证过户是不需要公证的,只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即可。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名下的房产如何进行分配

  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房产证过户是否需要公证

  夫妻房产证过户是不需要公证的,只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直接在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就好了。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三、离婚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多少钱费用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需要的费用是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其次,离婚房产过户还会收取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按产价的百分之二收取,另外收工本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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