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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当事人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30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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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律师会见当事人的一般流程是需要携带材料到看守所申请,等待安排会见的流程。律师会见需要准备的资料是律师的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刑事辩护委托书等。

  一、律师会见当事人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会见当事人的一般流程是:

  1.辩护律师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要求会见,看守所要及时安排会见。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预审部门应设置律师接待室,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要求后,48小时内开具《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由律师接待室尽快通知律师并安排律师会见。

  2.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律师除了向看守所提供“三证”外,还要出示检察机关提供的起诉意见书复印件。

  3.在审判阶段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人,律师除了向看守所提供“三证”外,还要出示检察机关出具的起诉书副本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二、律师会见需要准备的资料是什么样的

  律师会见需要准备的资料是:

  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

  4.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具备这些手续文件,律师就随时可以会见当事人,不受会见时间及次数的限制。(当然最好先预约)。

  三、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时间是多久

  律师在看守所会见犯人,时间和次数不受限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保障律师履行辩护职责需要的时间和次数。

  法律快车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 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不能当时安排的,看守所应当向辩护律师讲明情况,并保证辩护律师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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