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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在何情况下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22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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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股东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况包括有股东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或抽逃出资的;公司清算时为依法履行通知或者公告义务的;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而使得公司债务无法清算的;公司解散后,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等。

  一、股东在何情况下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

  11.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

  12.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

  13.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14.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二、公司股东享有哪些权利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股东都享有以下权利:

  1.股份转让权、分红权、表决权;

  2.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3.公司股东享有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的查阅、建议和质询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三、股东的出资责任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我国公司法上的股东出资责任在内容上主要是以下四种责任:

  1.货币出资的缴纳责任。

  即有限公司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股份公司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

  2.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

  即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补足其差额。

  3.违约赔偿责任。

  即有限公司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4.出资连带责任。

  即对未缴纳的货币出资或价值不足的非货币出资,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应承担连带缴纳或补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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