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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法律后果有哪些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31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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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在民法典第1054条中有明确规定。无效婚姻自始就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没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同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无果的可诉至法院。

  一、无效婚姻律后果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无效婚姻在哪些情况下婚姻无效

  下列情况下婚姻无效:在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况下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三、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伤害配偶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

  4.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意愿,但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注意财产的使用价值,应该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把非法所得进行分割。根据上述基本原则,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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