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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办理手续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05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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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材料,是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协商一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如果有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手续的,还应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一、离婚办理手续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第2、3项规定的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办离婚手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属于协议离婚的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注意:

  1.首先,离婚协议书里面的内容不能违法国家法律规定,不能侵犯夫妻双方之外的第三个人的合法的权益,而且不能限制,更不能剥夺离婚双方两个人任何一个人的合法权利,不然,离婚协议书是不能生效的;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结婚证,三类证件上面的名字,生日,还有身份证号都必须一模一样。

  三、外地离婚手续怎么办

  外地离婚可分为同意协议离婚和不同意协议离婚者两种: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法律快车提醒您,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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