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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从重处罚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1-14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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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轻从重处罚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中,法条中规定了罪犯有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内适用相对较重、较轻的刑罚。

  一、从轻从重处罚的规定

  从轻从重处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二、法定从轻处罚的情形

  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从轻从重处罚

  三、法定从重处罚的情形

  法律快车提醒您,作为法定从重处罚的依据有以下几种情况:

  1.累犯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诬告陷害罪;

  3.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4.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叛逃罪;

  5.司法工作人员犯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毒品再犯;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以及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或者单位的工作人员与骗购外汇或者逃汇的行为人通谋;

  7.为其提供购买外汇的有关凭证或者其他便利的;

  8.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和单据而售汇、付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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