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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亲属关系证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05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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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办理亲属关系证明的,由申请人向其户籍地派出所或者档案保管地的派出所提交申请,相关派出所通过查询档案、电子证明材料等能够核实亲属关系的,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并加盖户口专用章或派出所公章。

  一、怎么办理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亲属关系证明的流程如下:

  1.由申请人向户籍地派出所或档案保管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填写《户籍档案查询申请表》。

  2.户籍地派出所或档案保管地派出所通过查询档案、查询电子证明材料或核实申请人提交的纸质证明材料能核实亲属关系的,直接出具证明并加盖户口专用章或派出所公章。

  3.户籍地派出所无法直接核实亲属关系的,通知档案保管地派出所核查;档案保管地派出所实时核实历史户籍资料,确认属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至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地派出所收到反馈信息后出具证明并加盖户口专用章或派出所公章;档案保管地派出所为省外的,告知申请人应当向档案保管地派出所申请。

  4.对于通过纸质或电子证明材料无法核实亲属关系的,受理民警将相关情况报告派出所领导,由所领导指定社区民警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情况属实的出具证明并加盖派出所公章,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证明或将证明快递至申请人预留的地址;对于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后仍无法证实亲属关系的,出具书面告知书说明不予开具的理由。

  5.归档相关证明材料。

  二、旁系三代亲属包括哪些人

  法律快车提醒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是指同源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按照我国法律的计算方法,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伯、叔、姑、舅、姨、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等。亲兄弟姐妹也属于法律规定的旁系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办理亲属关系证明

  三、办理亲属关系公证须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申请人需要到公证处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2.所在单位根据档案出具的有关当事人亲属关系证明;

  3.被证明的域外亲属的身份证件的复制件以及有关来往书信等;

  4.被证明的国内亲属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及结婚证书等;

  5.经过中国人证明的亲属关系,应提交中间人身份证明和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6.公证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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