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注销手续怎么办理
公司注销分公司,一种是总公司注销,分公司也随着需要注销,一种是由总公司决定注销分公司的决定而进行的注销,两种注销都需要办理正规的注销流程。
1.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按规定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详细资讯,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且根据规定填写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
2.准备好办理注销登记的材料。因为分公司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所以注销登记材料需要由所属公司作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整套材料,在提交材料合法、齐全、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分公司需要带着《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二、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如何填写
法律快车提醒您,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应按照如下方式填写:
1.要办理分公司注销需要先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相关内容。
2.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3.基本信息栏需要填写公司名称、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分公司名称、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场所、生产经营地、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注销栏需要勾选注销原因以及清税情况。
三、分公司注销登记的条件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