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缩减公司注册资本金
减少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具体为:
1.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应该包括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和债权人利益安排、修改章程的事项以及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当注意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4.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企业注册资本是什么
企业注册资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实缴或认缴的出资额。
对注册资本的基本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股份有限公司: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发起人及认购人应当一次缴纳出资额,不能分期,且仍实行强制验资制度)。
三、破产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如何处理
公司破产后注册资本应当用于偿还债务。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最后被清偿的是普通债权。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