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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效力待定合同如何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30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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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民法典效力待定合同一般是需要权利人的追认才会生效,如果是没有追认的,则属于无效合同,具体的效力待定合同是包括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合的合同。

  一、民法典效力待定合同如何认定

  民法典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要经合同权利人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没有追认的,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六十八条

  【禁止自我代理和双方代理及例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二、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期限有多久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一般是30天,具体如下:

  1.待定合同的善意相对人通知被代理人追认的,那么可以督促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追认;

  2.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3.在行为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撤销应当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终止代理权后仍实施代理行为,未经代理人认可的,对被代理人无效。对方可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行为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撤销应当通知。

  三、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无效合同是和效力待定合同之间的区别在于:

  1.欠缺有效要件的性质不同,无效合同欠缺的是合同的根本有效要件,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非根本有效要件;

  2.效力状态不同;

  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

  4.受时间限制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应在法定的催告期间30日内追认,无效合同的确认不受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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