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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程序和公司成立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16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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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公司设立程序和公司成立的区别在于两者的概念、性质以及具体效力都不一样。公司设立是公司发起人的设立行为,既包括法律行为,也包括非法律行为。公司成立不是一种行为,是一种已经获得法人资格的状态。

  一、公司设立程序和公司成立的区别

  1.概念不同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成立则是指公司在实质上依公司法组织设立,完成申请设立登记程序,经登记机关审核发给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

  2.性质不同

  公司的设立,系为组织公司的发起人的设立行为,有法律行为,亦有非法律行为;有民事法律行为,亦有受动的行政法律行为。而公司的成立则不是一种行为,而是指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是对公司合法身份存在的一种表现形式。

  3.效力不同

  公司在成立后,才能取得公司法人人格和公司名称的排它使用权等,而公司设立则无上述人格和权利。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联系是: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公司成立则是公司设立追求的目的和法律后果。

  二、公司设立的程序步骤具体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设立的具体流程是:

  1.申请核准公司名称;

  2.准备公司的住所、组织机构等;

  3.制定公司章程

  4.申请设立登记;

  5.予以登记后、领取营业执照;

  6.开设银行账户;

  7.办理税务登记;

  8.刻章。

  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法律风险是哪些

  1.公司发起人的法律风险。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两种设立方式: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无论是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都离不开发起人的参与。发起人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作用非常重要,责任重大,公司法对发起人的要求也比较高。

  2.注册资本的法律风险。针对股份有限公司发的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公司法》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资本缴纳方式。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无首次出资额与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这样对发起人而言首付成本降低,有利于规避风险。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所以,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必须一次交足所认购的股本,这样对发起人而言,首付成本高,不利于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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