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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伤情鉴定的程序怎么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26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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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做伤情鉴定的程序包括由办案单位出具的委托伤情鉴定的委托信或委托书、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单位需要作出鉴定的结果等。一般伤情鉴定会在3日内出结果,如果存在伤情复杂的情况的则会延长时间。

  一、做伤情鉴定的程序怎么走

  伤情鉴定流程如下:

  1.由办案单位出具的委托伤情鉴定的委托信或委托书,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鉴定机构受理后,被鉴定者到受委托的鉴定单位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

  4.在一个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鉴定单位需要作出鉴定的结果,制作鉴定书,然后由被鉴定人或者是办案单位将相应的鉴定书取走,鉴定结束。

  二、伤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三、一般伤情鉴定多久出结果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如果是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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