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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没宅基地怎样解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24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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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农村集体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当事人可以准备好户口本、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等,向村集体提出申请;如果是分户建房需要申请宅基地的,则需要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等。

  一、农村没宅基地怎样解决

  如果是村集体成员,又没有宅基地,可以去申请宅基地:

  1.由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持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批复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2.异地无住房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由申请人写出保证;

  3.分户建房的,应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

  4.因建设需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

  5.在县城规划区内,应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6.在公路、沟渠、河道、桥梁两侧建设用地,应按照《公路管理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到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宅基地申请表,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查同意,由所辖区域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到实地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二、农村买房宅基地归谁管

  农村宅基地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理,由乡镇政府负责审核批准。

  农业农村部门拥有宅基地管理和执法权,负责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宅基地的规模和布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十二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规模应当遵循节约集约、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合理保障本行政区域农村村民宅基地需求。

  乡(镇)、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农村村民生产、生活需求,突出节约集约用地导向,科学划定宅基地范围。

  第三十四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农村没宅基地

  三、农村宅基地怎么确权

  法律快车提醒您,农村宅基地确权流程如下:

  1.村民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

  3.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

  5.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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