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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司注销时需要哪些必要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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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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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办理公司注销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是注销登记申请书、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以及相应公司清算报告,然后是还需要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其他的文件。

  一、办理公司注销时需要哪些必要的文书

  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公司注销商标权如何转让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注销商标权的转让:只要继受人表示接受商标权并向商标局履行转移注册商标手续即可实现商标权的转移。在公司注销前,名下的商标可以选择转让给其他公司或者个体经营者,但要记得留好电子档、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章,以便用作转移证明条件,可以由接受该企业财产的清算组织或部门提出商标转让申请。

  三、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可以直接注销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注销是有法定情形的,公司经营异常并不属于公司注销的法定情形之一。因此,公司经营异常是不能申请注销的。通常来说,公司在工商局系统中处于异常状态时,须先向工商局申请解除非正常户和证件失效户,缴纳罚款,比如没有年检,补报年度报告并对外公示,登记公司住址,转成正常企业之后,公司才能继续注销的下步程序,完成纳税清算后办理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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