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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货物怎么报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27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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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过境货物报关的流程包括签订进口代理合同、办理相关许可证、审核进口单据等。收货人没有在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一、过境货物怎么报关

  1.签订进口代理合同;

  2.办理相关许可证;

  3.开信用证(电汇);

  4.外商发货;

  5.审核进口单据;

  6.换单;

  7.三检及商检;

  8.报关预录;

  9.海关审价;

  10.缴纳税金;

  11.海关查验;

  12.放行货物;

  13.提货;

  14.动植物检验检疫;

  15.送货至仓库;

  16.结算单据留存。

  二、海关什么时候征收滞报金

  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日内,收货人没有在该期限内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三、海关行政复议期限是多长时间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海关行政复议的期限通常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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