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无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责任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1-19 12:50
人浏览
导读:无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区别是:两者作用对象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以及界定对象不同。如在司法实践当中,无限责任一般是对于债务人个体而言的,但是无限连带责任的作用对象是多个主体。

  一、无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责任区别

  1.作用对象不同

  无限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无限责任是对债务人个体而言的。

  2.承担责任不同

  无限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无限责任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3.界定对象不同

  连带责任界定的是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无限责任界定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

  二、连带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连带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无限连带责任是否影响子女

  通常情况下,无限连带责任不会影响子女。

  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