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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0-13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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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合同审查的重点内容是包括有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再是审查订立程序是否合法,最后还要审查合同内容合法和全面等等。

  一、合同审查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合同审查的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的订立主体是否合法,如果是法人,则审查法人是否依法成立并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如果主体是自然人,则审查自然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有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即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不要式合同是口头或其他形式的合同,因此,法律规定的要式合同必须书面反映;

  3.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根据法律规定,部分合同的签订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查登记,因此,对于这类合同,其订立程序也是重点审查对象;

  4.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合法;

  5.合同内容是否全面,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姓名或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方式等。

  二、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行为默示形式,共三种。

  书面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书面文字来表达,一般是一起签订书面协议,有时也可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往来信件、电报、电传和其他书面形式成立合同关系。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由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取得一致意见达成的口头协议。口头合同可由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取得一致意见达成的口头协议。口头合同可由当一中人面谈订立,也可以通过电话交谈订立。

  行为默示形式,又称为推定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以某种表明法律意图的行为间接地表示合同内容的形式,认定行为默示形式是以合同的开始履行推定合同已经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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