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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债务如何分担和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0-18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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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合伙债务一般由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的责任。如果合伙人清偿的债务超过应承担的比例时,可向其他合伙人行使追偿权。

  一、合伙债务如何分担和承担

  一般情况下合伙债务的承担和分担情况如下:

  1.首先由合伙企业以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的清偿数额超过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二、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意思是?

  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指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三、合伙债务具体清偿顺序

  法律快车提醒您,清偿合伙债务的顺序是:先清偿清算费用;然后清偿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再清偿所欠税款;最后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给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九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条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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