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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责任导致少缴税费的应对措施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26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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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少缴税费,是由于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纳税人来申报纳税需要准备的材料是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的证件材料。

  一、税务机关责任导致少缴税费的应对措施是什么

  1.纳税人多缴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纳税人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失误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和滞纳金。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对偷税、骗税、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税款及滞纳金。

  二、纳税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来申报纳税

  法律快车提醒您,纳税申报需要的材料有: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纳税申报期限是多久

  1.增值税、城建税等次月10日内为限期缴纳期限;

  2.企业所得税季后15日内(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按月缴纳的,次月10日)为限期缴纳期限,汇算清缴期限为4个月;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

  4.限期缴纳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顺延一日;遇到长假(春节、五一、十一节),按休息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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