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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0-22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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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包括的事项有,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范围、具体的建设工期、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等内容。

  一、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的内容有: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什么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合同由于没有必要的凭证,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往往举证困难,不易分清责任。而书面形式的合同由于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文字记载,能够提示当事人适时地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当发生合同纠纷时,也便于分清责任,正确、及时地解决纠纷。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具有合同标的额大,合同内容复杂、履行期较长等特点,为慎重起见,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体属于哪类合同

  法律快车提醒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属于承揽合同的性质,主要是指发包人和承包方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权利义务,所签订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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