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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车牌号码是否可继续使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7-31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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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报废车辆车牌号码一般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没有悬挂车牌号的处罚是一次记9分,罚款200元。需要申领车牌的当事人可以前往当地的车管所申请牌照。

  一、报废车辆车牌号码是否可继续使用

  车辆报废后,车牌还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是要在机动车所有人拥有3年以上(含3年)的机动车办理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新购的车辆,可以书面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所有人自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登记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提出申请使用报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车管所收回并重新启用。

  二、电动车牌照申请流程

  法律快车提醒您,电动车牌照申请流程如下:

  1.给电动车申请车牌之前,需要先准备好申请车牌的相关资料,车主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买电动车的销售发票,还有车子的合格证明。如果是属于机动车辆类型的,那么还需要交纳交强险的保单以及车船税的纳税证明等材料。

  2.然后就可以前往当地的车管所申请牌照,一般需要填写一张机动车辆注册申请登记表。

  3.接着需要将车子推到指定的区域,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对车子的外观和性能等方面进行检查,同时需要对电动车拍照,而且还需要拓印车架子号,检验合格之后,工作人员就会在申请表上面签字盖章。

  三、没有悬挂车牌号怎么处罚车辆

  一次记9分,罚款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1.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4.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6.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7.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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