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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能否享有法人主体的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0-21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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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分公司不具备法人主体的资格,不享有法人主体的权利。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总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时候,可以直接以分公司的财产偿还债务。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一、分公司能否享有法人主体的权利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负债是否能被归为总公司责任范围

  能。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在总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以分公司的财产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法人

  三、分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开分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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