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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导致的费用赔偿范围是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7-17 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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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交通事故导致的费用赔偿范围是,医疗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计算的误工费、根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费用。

  一、交通事故导致的费用赔偿范围是哪些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应包括以下几个项目: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事故地上年度六个月人均工资标准来计算。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补偿20年,六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五年等等。

  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如何进行划分的

  所谓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行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而划分的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三、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需要的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需要的材料有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复印件、驾驶证及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等;事故证明;涉及第三者人身伤亡的,还应提供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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