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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无事故逃逸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7-24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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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酒驾无事故逃逸的,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不构成犯罪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肇事逃逸的情形包括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等。

  一、酒驾无事故逃逸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1.如果是饮酒驾驶后逃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如果是醉酒驾驶后逃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则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肇事逃逸交警扣车要多久

  对肇事逃逸车辆进行扣留的,扣留期限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一般是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三、如何认定肇事逃逸

  法律快车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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