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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遗失如何办理补办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0-18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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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户口簿遗失的补办手续是当事人携带相关的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请,然后是填写相关的资料说明遗失原因,如果是委托他人进行补办的,则是要出具委托证明。

  一、户口簿遗失如何办理补办手续

  户口本丢失后应尽快补办,户主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补办的,也可委托办理,委托办理的,必须出具相关委托书或委托证明,且补办户口本应当到户主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由当事人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从报失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未找到户口本的,由户主提出申请经派出所批准后办理补领户口本的手续。

  二、户口本户主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快车提醒您,所需手续: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凭: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凭: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凭: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

  4.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新户主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5.户主变更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户口簿遗失

  三、户口本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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