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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的律师费用如何缴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04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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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强制执行申请的律师费用,根据强制执行的费用确定的。涉及十万以下的财产关系,收费比例是争议标的的8%-10%,不足五千的可五千每件收取;涉及十万至五十万的,收费比例是争议标的额的7%-9%。

  一、强制执行申请的律师费用如何缴纳

  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一般需要结合强制执行的费用确定。申请强制执行律师如下收费: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二、向院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提交什么材料呢

  法律快车提醒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申请人的基本材料证明,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3.生效的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如果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有了财产担保关系,还要提供财产担保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列出担保的财产清单。

  三、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个法院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4.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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