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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未签字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7-17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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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未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可以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更改,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一、如何处理未签字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的处理方式如下:

  1.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

  2.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能出来

  一般在事故发生后10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但对肇事逃逸案件在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事故认定书可以更改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事故认定书可以更改,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九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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