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依据是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18 00:40
人浏览
导读: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第五百四十条、第五百四十一条,具体来说就是债务人以不合理的价格转移自己的财产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转移行为。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律依据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债权人的撤销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而撤销权是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当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则该撤销权消灭。

  三、代位权与撤销权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代位权与撤销权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主观过错不同,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是从客观上予以判断,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在所不问;而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要求债务人与他人行为时具有恶意;

  2.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