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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丢失了怎么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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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4 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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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收据丢失了退押金可以直接与收取押金一方进行协商主张返还,如果经协商对方没有退还押金的,给付方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交付押金者对其受领人是有请求返还之请求权的。

  一、收据丢失了怎么退押金

  押金收据丢了的,可以先与收取押金一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退还押金。若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已经交付了押金,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押金的法律性质是如何的

  1.抵销预约说。认为押金的交付意味着当事人之间成立押金预约,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以押金与其债权相抵销。

  2.解除条件附债权说。认为押金的交付,发生了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即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所负的返还押金的债务上,附有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在所受损害的限度内押金归于消灭的解除条件。

  3.附解除条件的消费寄托说。认为押金的交付,为附解除条件的消费寄托,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所附条件成就,债权人无需返还押金。

  4.债权质说。法律快车提醒您,认为交付押金者,对其受领人有请求返还之请求权,系以该项债权设定质权,故其性质为债权质权。

  5.信托的所有权让与说。认为押金的交付,其受领人负有附停止条件的返还义务,系信托的所有权让与行为。受领人在自己债权受清偿之前,无返还的义务。即以交付押金者将来履行债务作为受领人返还押金的停止条件,因而,他债权人不得对尚未成立的返还请求权实施强制执行,其受领人得优先受偿。

收据丢失

  三、押金和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1.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而对于押金,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2.押金能够担保物权,定金只能担保债权;

  3.定金在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有双倍返还的后果,而押金一般没有该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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