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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对于营运车辆的损失应由谁来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7-04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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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交通事故中对于营运车辆的损失应由事故的责任人来赔偿。是机动车一方负责的,由承保该机动车的保险人在交强险的限额范围进行赔付。如果营运车辆受损要进行维修的,可主张赔偿营运损失费。当事人协商无果的,可诉至法院。

  一、交通事故中对于营运车辆的损失应由谁来赔偿

  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营运损失由事故责任人负责。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车辆是营运车辆,并且受损需要维修,那么对方需要赔偿营运损失费。不过,营运损失费的赔偿也需要按照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比例进行赔偿。对于营运损失费,由于没有固定的数额,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赔偿意见,需要去法院起诉。

  二、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鉴定步骤

  法律快车提醒您,发生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三、交通事故赔偿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切忌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购买保险确实是对自己和车辆的一份保障,但是并不是车主承担所有的责任都就会获赔更多的金额,保险公司是按照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来进行赔付的。

  2.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不少车主在向保险公司报案之前便对出险车辆进行维修,在维修之后才向保险公司进行保险,在理赔的时候,如果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的费用高于定损费用时,超出的部分是需要车主自己承担的。因此,为了减少车主的损失,应该等车辆定损之后再进行维修。

  3.谨慎选择修理厂

  部分车主有时候为了方便,甚至为了达到赔付的目的而将事故车辆送到一些走“旁门左道”的修理厂。如果以上的情况被保险公司查实之后,车主需要自己承担所有的费用,并且会留下不良记录。

  4.一些保险对于特定的交通事故是有免赔率的,如果车主遇上了具有免赔率的交通事故是不能获得全额理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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