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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的继承权是否可以由父亲继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8-21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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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胎儿的继承权是不可以由父亲继承的,如果是胎儿出生就死亡的,则是没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也就不享有法定的继承权了,然后是给胎儿保留的部分,则是要根据法定继承来处理。

  一、胎儿的继承权是否可以由父亲继承

  不可以,胎儿出生时为死体,则视为其自始不存在继承权,相关的保留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继承权是否可被转移

  法律快车提醒您,继承权不可以转让。继承权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意味着放弃与继承权相关的其他几种权利。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实际是以法定继承人身份行使了自己的继承权。而把继承来的一份遗产,再赠与别人,法律是允许的,也是合法的。但此时,继承人不是转让继承权而是转让的财产所有权。

  三、继承权公证收费标准是多少钱

  公证费是公证服务证明民事协议、收养关系、事实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的费用。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以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收费波动范围内,确定本区域的详细收费标准,并报国家计委备案。财产继承、捐赠、遗赠证明的,按照收益20万元以下的1.2%;超过20万元但50万元以下的,按1.2%收取公证费;超过50万元但500万元以下的,按0.8%收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0.5%;超过1000万元的为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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