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行政处罚决定书里面有哪些主要内容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
1.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2.行政处罚的依据;
3.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
4.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根据规定,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交通事故受害方怎样维权
交通事故受害方维权如下:
1.及时报警。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应当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
2.了解对方的基本信息,为以后索赔工作做准备。
3.领取交通事故的认定书。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是确定各方事故责任大小以及日后索赔的重要依据。
4.受伤人员进行伤残评定。受害人在治疗终结后应当及时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5.申请调解。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调解。
6.诉讼。交警调解不是索赔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愿由交警调解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索赔。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流程
法律快车提醒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流程应该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交警对现场进行勘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对当事人(或尸体)、车辆、提取的证据等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对事故形成原因进行分析,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