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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是否允许提前终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0-27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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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是允许提前终止的。购买建筑工程保险的流程包括携带施工许可证等证件,到保险公司办理即可。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人包括工程所有人、承包人等。

  一、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是否允许提前终止

  符合规定的情形下是可以提前终止的。

  建筑工程的保险期限包括从开工到完工全过程,由投保人根据需要确定。

  1.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开始有两种情况: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两者以先发生者为准。

  2.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终止有三种情况:保单规定的终止日期,建筑工程完成移交给所有人时,所有人开始使用时,三者以先发生者为准。

  3.保证期

  工程完成后,一般还有一个保证期。在保证期间如发生工程质量有缺陷甚至造成损失,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须负赔偿责任,这是保证期责任。保证期责任是否加保,由投保人自行决定,但加保则要加交相应的保费。

  二、如何购买建筑工程保险

  1.到保险公司办理,带上施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

  2.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装工程一切险是以建筑或安装工程中的各种财产和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这两类保险的特殊性在于保险公司可以在一份保单内对所有参加该项工程的有关各方都给予所需要的保障,换言之,即在工程进行期间,对这项工程承担一定风险的有关各方,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之一。

  建筑工程一切险一般都同时承保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即指在该工程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入负责的工地上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疾病、财产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因此所支出的费用。

  三、建筑工程保险有哪些保险人

  法律快车提醒您,与建筑工程保险相关的被保险人如下:

  1.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2.工程承包人,即负责承建该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可分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分承包人是向主承包人承包部分工程的施工单位。

  3.技术顾问,即由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代表所有人监督工程合同执行的单位或个人。

  4.其他关系方,如贷款银行或债权人等。当存在多个被保险人时,一般由一方出面投保,并负责支付保费,申报保险期间风险变动情况,提出原始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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