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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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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1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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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处罚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是合法的,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措施一般是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去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处罚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是否合法

  行政处罚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是合法的,人身自由的限制只能由法律设定,这是法律的专有权力,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措施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两种:

  1.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人身自由的限制

  三、行政处罚决定如何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根据法规定,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

  2.留置送达。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

  3.邮寄送达。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

  4.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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