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餐馆食物中毒如何向商家合法索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1-08 01:42
人浏览
导读:餐馆食物中毒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商家赔偿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等,同时还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出现食品问题的,会被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一、餐馆食物中毒如何向商家合法索赔

  在餐馆吃饭食物中毒,可以以按照过错及损失来要求商家来负责赔偿的,就自己的实际损失向商家主张相应的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等。此外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主要相应的赔偿。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已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可以对该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二、食物问题怎么举报

  法律快车提醒您,食物问题的举报方法如下: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发现过期食品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诉;

  如果发现销售者明知是过期食品还进行销售的,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三、食品问题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