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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仓储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1-22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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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订立仓储合同时应该注意的原则有平等原则、等价有偿原则以及自愿与协商一致原则等。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仓储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订立仓储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原则

  订立仓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原则:

  1.平等的原则;

  2.等价有偿的原则;

  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

  二、签订仓储合同的过程

  法律快车提醒您,签订仓储合同的过程主要包括:

  1.保管人和存货人名称或姓名、住所;

  2.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件数及标记;

  3.验收项目及验收方法;

  4.入库、出库手续;

  5.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6.储存场所及保管方法;

  7.储存的时间;

  8.仓储费的支付;

  9.货物的包装要求;

  10.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公司的名称;

  11.合同或存单签发人、签发地和签发日期;

  12.违约责任;

  13.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4.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三、仓储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应对

  1.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先进行友好协商,争取达成双方比较满意的协议。

  2.在商事仲裁委员会进行商事仲裁。如果合同双方达不成协议,则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3.到法院诉讼。如果双方协商或经过工商行政部门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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